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快照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简介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河北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厅字〔2014〕21号)和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的《河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设立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正处级事业单位,由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根据省政府授权对其实施代管。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为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管理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二)制定交易现场和内部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
(三)收集存储和发布进场交易项目交易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相关政策法规咨询服务。
(四)查验进场交易项目手续,负责项目交易现场记录。
(五)见证进场交易项目交易全过程,维护交易活动秩序。
(六)综合使用各类评标评审专家。
(七)承担省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
(八)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从业者场内信誉评价制度。
(九)接受委托组织实施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属于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项目采购,制定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集中采购业务人员的培训。
(十)接受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委托,组织实施矿业权交易工作。
(十一)完成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处室。
根据上述职责,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设9个内设机构,分别是综合处(党群教育处)、交易受理处、交易组织处、交易评审处、交易见证处、交易法务处、技术信息处、交易数据处、财务处。
三、人员编制。
事业编制70名。设主任1名,副书记1名,副主任3名。经费形式为财政性资金基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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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办公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
联系方式:财务处 0311-66635075
交易受理处:0311-66635531
交易组织处:0311-66635038
交易评审处:0311-66635048
交易见证处:0311-66635088
网上商城处:0311-66635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