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单位的分公司可以签订合同吗
发布:2023-04-01 浏览:136
答:中标单位的分公司一般是可以签订合同的。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分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其经营范围、授权等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中标合同约定的要求。同时,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分公司的授权事项和权利义务,以确保分公司有权签订与中标项目相关的合同,并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对于中标单位和其分公司之间的授权关系,也需要在合同中进行明确。具体来说,合同需要明确分公司是否有代表中标单位签订合同的权利,以及分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未来因授权关系产生争议。
一、签订合同是中标单位的分公司可以吗
1、签订合同是中标单位的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的,即分公司有相关资质或总公司和分公司签订了委托协议。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2、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
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工程中标的程序是怎样的
1、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2、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3、中标人确定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4、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法定期限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这项规定是要用法定的形式肯定招标的成果,或者说招标人、中标人双方都必须尊重竞争的结果,不得任意改变;
5、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的,中标人应当提交,这是采用法律形式促使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的一项特定的经济措施,也是保护招标人利益的一种保证措施;
6、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这是规定中标人的履约义务,它是招标投标的落脚点,为此中标人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现在很多建设公司下面有多个分公司,如果以总公司的名义投标并且中标的,可以将工程交给分公司做,这样就要分公司和对方签订合同。这种情况不属于非法外包,是正常的业务。分公司签订合同,一旦违约,承担总责的还是总公司。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来源:百度搜索]
标签:中标流程问答
- 上一篇:中标合同能不能转让
- 下一篇:最低价中标法有哪些明显的优点
- 招投标知识排行
- 本站推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