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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楼县粮食储备库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D3201150734003644002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项目地点:山西省-吕梁市
资质审查:委托招标
发布时间:2024-04-26 18:00:00
剩余时间:9天
大企业商机
   石楼县金谷粮食收储中心
所属行业:建筑业
项目地点:山西省-太原市
资质审查:委托招标
发布时间:2024-04-26 18:00:00
剩余时间:4天
大企业商机
   山西华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制造业
项目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
资质审查:委托招标
发布时间:2024-04-26 16:28:53
剩余时间:2天
大企业商机
   赤峰高投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忻州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项目设计询比采购公告
SZ202404035
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所属行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项目地点:山西省-忻州市
资质审查:委托招标
发布时间:2024-04-26 16:00:00
剩余时间:2天
大企业商机
   忻州市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威海市瑞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我公司位于山东半岛最东端---威海,公司成立十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干燥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年产1000吨,产品主要应用于服装、电子、精密机械、铝箔等行业。并出口韩国日本等地。诚信经营,客户至上为原则,欢迎广大客户来电洽谈。
威海市瑞德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经营时间
18
我公司位于山东半岛最东端---威海,公司成立十多年来一直致力于干燥剂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年产1000吨,产品主要应用于服装、电子、精密机械、铝箔等行业。并出口韩国日本等地。诚信经营,客户至上为原则,欢迎广大客户来电洽谈。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巨力索具是专业从事索具制造的企业,主营业务为索具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合成纤维吊装带索具、钢丝绳索具、钢丝绳、钢拉杆、梁式吊具、缆索、冶金夹具、链条索具、索具连接件和索具设备等。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7日,注册资本是9.6亿元,公司人数是5000人。本公司是索具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的领导者,具有如下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本公司是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设有专门的技术研发中心,该中心于2004 年被河北省发改委评定为“省级技术中心”,并连续3 年荣获“河北省优秀技术中心”称号。该中心拥有238 名科研人员,拥有多名国内顶级行业专家牵头组织产品和技术的研发与自主创新,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9 人,高级工程师45 人,工程师77 人,助理工程师107 人。公司多年来致力于索具专业的研究与开发,积累了大量技术经验。目前拥有55 项专利技术和多项非专利技术;已主编完成4 项、参编完成5 项索具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正在主编5 项、参编5 项索具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公司自主研发φ7mm*397 特大缆索组合索股及其分叉技术填补了国际空白,居世界领先水平;自主研发的钢拉杆生产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打破了外国厂商的垄断,实现了产品的国产化。 2、质量、资质优势 本公司已通过ISO9001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BS OHSAS 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Cor.1:2009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已通过德国GS安全认证、欧盟CE 认证、中国船级社CCS 认证、挪威船级社DNV 认证、法国船级社BV 认证、英国船级社LR 认证、煤安标MA 认证、矿安标KA认证等。这些规范健全的认证资质,是对本公司产品质量的有力认同,并为本公司占领市场、参与竞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产能优势 本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索具生产基地之一,也是目前全球索具产品类别、品种规格最为齐全的生产企业,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截至报告期末,拥有主要产品年产能合计15万吨,其中合成纤维吊带及其索具、缆绳10,000吨,缆索10,000吨,冶金家具及结构件15,000吨,锻件10,000吨,链条及其索具10,000吨,钢拉杆12,000吨,钢丝、钢丝绳50,000吨,钢丝绳索具20,000吨,起重机10,000 4、检测优势 本公司设有专门的索具检测中心,该中心依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CNAS/AC01:2005(idt ISO/IEC 17025:2005),建立了一整套先进的实验室管理体系,拥有力值从0.5 吨到4,000 吨的实物拉伸试验机(其中4,000 吨实物拉伸试验机为目前亚洲最大)。本公司凭借先进的检测设备、精密的检测技术、权威的检测手段,特别是在大吨位拉伸试验方面具有强大的优势,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具有国家标准评定委员会(CNAS)认可的专业化索具检测机构,具有出具权威检测结果的权力。 5、市场营销优势 本公司全面实施国际化战略,利用现代化ERP 的计算机管理技术,建立起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公司的市场开发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的宗旨为:立足国内市场,面向全球销售,充分发挥本公司品牌效应,大力推进品牌建设,不断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本公司在国内市场实施扁平式管理,将市场进行细分,通过市场细分来进行精确销售,明确销售区域,在各区域根据业务需要建立销售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拥有756 人的专业销售队伍,在国内建立了9 个销售子公司、61 个销售办事处,在全世界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服务网络。本公司的营销模式主要为直接销售。在营销中注重深入了解客户个性化需求,引导行业需求发展。通过面对面销售方式,拉近与客户距离,缩短了销售服务半径,提高了工作效率。 6、客户优势 本公司经过长期发展,积累客户10,000 多家,遍及钢铁、电力、石化、设备制造、海洋、船舶、军工等各个领域,其中与约6,000 家大中型客户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市场份额相当稳定。据公司内部统计,目前国内工业企业100 强当中,有 80%为本公司的客户,如河北钢铁集团、宝钢、首钢、鞍钢、武钢、莱钢、攀钢、济钢、马钢、包钢、本钢、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电力、山东电力、辽宁电力、大庆油田、胜利油田、齐鲁石化、兰州石化、燕山石化、大庆石化、四川广汉宏华、中国海洋石油工程公司、广州打捞局、沪东中华造船厂、外高桥船厂、广州中船黄埔造船、广州中船龙穴造船、哈尔滨汽轮机、哈尔滨电机、哈尔滨锅炉、东方汽轮机、东方电机、东方锅炉、上海汽轮机、上海电机、上海锅炉、中国一重、中国二重等。本公司的产品还在多项国家重点工程中得到应用,如鸟巢工程、三峡工程、黄河小浪底、曹妃甸码头、长兴岛造船基地工程、秦山核电、岭澳核电、大亚湾核电站工程、首都机场、浦东机场、白云机场、上海铁路南站、深圳会展中心工程、南海古沉船打捞工程、神州航天、嫦娥探月工程、常州龙城大桥、重庆长寿长江大桥工程以及中海油海上工程等
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时间
20
巨力索具是专业从事索具制造的企业,主营业务为索具及相关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有合成纤维吊装带索具、钢丝绳索具、钢丝绳、钢拉杆、梁式吊具、缆索、冶金夹具、链条索具、索具连接件和索具设备等。巨力索具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4年12月7日,注册资本是9.6亿元,公司人数是5000人。本公司是索具产品研发、设计、制造和销售的领导者,具有如下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本公司是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设有专门的技术研发中心,该中心于2004 年被河北省发改委评定为“省级技术中心”,并连续3 年荣获“河北省优秀技术中心”称号。该中心拥有238 名科研人员,拥有多名国内顶级行业专家牵头组织产品和技术的研发与自主创新,其中教授级高级工程师9 人,高级工程师45 人,工程师77 人,助理工程师107 人。公司多年来致力于索具专业的研究与开发,积累了大量技术经验。目前拥有55 项专利技术和多项非专利技术;已主编完成4 项、参编完成5 项索具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正在主编5 项、参编5 项索具行业标准和国家标准;公司自主研发φ7mm*397 特大缆索组合索股及其分叉技术填补了国际空白,居世界领先水平;自主研发的钢拉杆生产技术填补了国内空白,打破了外国厂商的垄断,实现了产品的国产化。 2、质量、资质优势 本公司已通过ISO9001 国际质量体系认证、BS OHSAS 18001:2007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2008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2004+Cor.1:2009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已通过德国GS安全认证、欧盟CE 认证、中国船级社CCS 认证、挪威船级社DNV 认证、法国船级社BV 认证、英国船级社LR 认证、煤安标MA 认证、矿安标KA认证等。这些规范健全的认证资质,是对本公司产品质量的有力认同,并为本公司占领市场、参与竞争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产能优势 本公司是目前国内最大索具生产基地之一,也是目前全球索具产品类别、品种规格最为齐全的生产企业,拥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工艺技术。截至报告期末,拥有主要产品年产能合计15万吨,其中合成纤维吊带及其索具、缆绳10,000吨,缆索10,000吨,冶金家具及结构件15,000吨,锻件10,000吨,链条及其索具10,000吨,钢拉杆12,000吨,钢丝、钢丝绳50,000吨,钢丝绳索具20,000吨,起重机10,000 4、检测优势 本公司设有专门的索具检测中心,该中心依据《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CNAS/AC01:2005(idt ISO/IEC 17025:2005),建立了一整套先进的实验室管理体系,拥有力值从0.5 吨到4,000 吨的实物拉伸试验机(其中4,000 吨实物拉伸试验机为目前亚洲最大)。本公司凭借先进的检测设备、精密的检测技术、权威的检测手段,特别是在大吨位拉伸试验方面具有强大的优势,是目前国内唯一一家具有国家标准评定委员会(CNAS)认可的专业化索具检测机构,具有出具权威检测结果的权力。 5、市场营销优势 本公司全面实施国际化战略,利用现代化ERP 的计算机管理技术,建立起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全球营销服务网络。公司的市场开发与营销服务网络建设的宗旨为:立足国内市场,面向全球销售,充分发挥本公司品牌效应,大力推进品牌建设,不断提高公司产品市场占有率。本公司在国内市场实施扁平式管理,将市场进行细分,通过市场细分来进行精确销售,明确销售区域,在各区域根据业务需要建立销售子公司、分公司或办事处。截至2009 年6 月30 日,本公司拥有756 人的专业销售队伍,在国内建立了9 个销售子公司、61 个销售办事处,在全世界100 多个国家和地区建立了稳定的销售服务网络。本公司的营销模式主要为直接销售。在营销中注重深入了解客户个性化需求,引导行业需求发展。通过面对面销售方式,拉近与客户距离,缩短了销售服务半径,提高了工作效率。 6、客户优势 本公司经过长期发展,积累客户10,000 多家,遍及钢铁、电力、石化、设备制造、海洋、船舶、军工等各个领域,其中与约6,000 家大中型客户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市场份额相当稳定。据公司内部统计,目前国内工业企业100 强当中,有 80%为本公司的客户,如河北钢铁集团、宝钢、首钢、鞍钢、武钢、莱钢、攀钢、济钢、马钢、包钢、本钢、广东省广电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电力、山东电力、辽宁电力、大庆油田、胜利油田、齐鲁石化、兰州石化、燕山石化、大庆石化、四川广汉宏华、中国海洋石油工程公司、广州打捞局、沪东中华造船厂、外高桥船厂、广州中船黄埔造船、广州中船龙穴造船、哈尔滨汽轮机、哈尔滨电机、哈尔滨锅炉、东方汽轮机、东方电机、东方锅炉、上海汽轮机、上海电机、上海锅炉、中国一重、中国二重等。本公司的产品还在多项国家重点工程中得到应用,如鸟巢工程、三峡工程、黄河小浪底、曹妃甸码头、长兴岛造船基地工程、秦山核电、岭澳核电、大亚湾核电站工程、首都机场、浦东机场、白云机场、上海铁路南站、深圳会展中心工程、南海古沉船打捞工程、神州航天、嫦娥探月工程、常州龙城大桥、重庆长寿长江大桥工程以及中海油海上工程等
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
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是2006年由天津国资委和天津百利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A股600874)共同出资1.5亿元合资成立,其中天津国资委控股82%, 目前公司总资产3.2亿元,下属控股子公司5家,员工800人,生产基地2个,写字楼大厦2个,厂房面积6万平方米。
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
经营时间
19
天津国际机械有限公司,是2006年由天津国资委和天津百利创业环保股份有限公司(A股600874)共同出资1.5亿元合资成立,其中天津国资委控股82%, 目前公司总资产3.2亿元,下属控股子公司5家,员工800人,生产基地2个,写字楼大厦2个,厂房面积6万平方米。
鹤壁链条有限责任公司
我公司生产铝锭模铸件,拥有国内先进的铸造工艺技术和专业技术团队,采用铁模覆沙铸造工艺生产的产品质量稳定可靠。长期以来,公司秉承“持续质量改进超越顾客期望”的质量方针,用心做事,追求卓越,靠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良的服务赢得用户,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及欧美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较高的信誉。
鹤壁链条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时间
22
我公司生产铝锭模铸件,拥有国内先进的铸造工艺技术和专业技术团队,采用铁模覆沙铸造工艺生产的产品质量稳定可靠。长期以来,公司秉承“持续质量改进超越顾客期望”的质量方针,用心做事,追求卓越,靠过硬的产品质量和优良的服务赢得用户,产品销往全国各地及欧美国家和地区,在国内外市场上享有较高的信誉。
上海凯宗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主要经营:阀门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机械设备及备件,机电设备及备件,仪器仪表,五金机电,金属制品批发,零售,从事阀门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联系电话:13837997920
上海凯宗阀门制造有限公司
经营时间
8
主要经营:阀门的制造,加工,批发,零售,机械设备及备件,机电设备及备件,仪器仪表,五金机电,金属制品批发,零售,从事阀门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联系电话:13837997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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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严打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来源:政府采购信息4月15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通知》强调,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建设单位应招未招、肢解发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等问题。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2024年底前,依托电子证照制度,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因生产安全事故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对未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吊销的建筑施工企业,1年内不得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通知》重点整治市政工程、政府投资工程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不依法申领施工许可就擅自开工、工程技术资料归档不及时或不真实等现象。以下为原文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城乡建设局,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城市管理委,山东省交通运输厅,上海市交通委: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巩固安全生产工作基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工作部署,针对房屋市政工程领域突出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决定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下简称治本攻坚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着力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市场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补短板、强弱项,推动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水平迈上新台阶,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强烈意愿和能力水平,有效降低事故总量,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到2024年底前,基本消除2023年及以前排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存量,力争实现生产安全事故“双下降”;2025年底前有效遏制重大事故隐患增量,较大及以上事故得到有效遏制;2026年底前形成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的常态化机制,生产安全事故总量、相对指标显著下降。二、主要任务(一)健全施工安全事前预防机制1.建立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逐企业、逐项目、逐设备”检查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每年至少完成2轮全覆盖隐患排查,将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到人,对未开展排查或查出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查清问题源头,依法依规严肃追责问责。2025年底前,建立完善的隐患排查和责任倒查机制。2.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逐项纳入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我部将依托大数据分析技术,指导各地及时研判多发隐患和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排查,实现“精准拆弹”,做到隐患排查、整改、督办、销号工作闭环管理。2024年底前,建成整改措施具体化、效果可视化的全国房屋市政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数据库;2026年底前,基本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3.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逐步建立全国危大工程清单、施工方案论证专家和论证结论数据库,实现危大工程管控业务流程标准化,关键环节可视化。强化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论证,从专家遴选、专家论证、事中事后检查、信用管理等环节,全流程规范专家履职行为,压实论证责任,提高专项施工方案质量,从源头提升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2025年底前,建成全国危大工程全量覆盖的全流程信息数据库。4.构建施工安全科技保障体系。推动以科技保障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加快推广涉及施工安全的智能建造技术产品,替代“危、繁、脏、重”的人工作业,推动危大工程作业面“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加快形成施工安全领域新质生产力,淘汰危及安全生产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工程技术资料数字化管理。(二)构建施工安全数字化监管体系5.全面实行施工安全领域电子证照制度。构建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从业人员、机械设备全量、全要素、跨地域、跨层级协同监管机制,形成全国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管“一张网”,实现人岗匹配、责清事明,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保障各类生产要素具备安全生产条件。2024年底前,完成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备案和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换发工作。6.加强施工现场数字化赋能。推广应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小程序、服务号,实现持证主体扫码亮证、刷脸验真,监管人员移动执法、动态监管。构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数字化预警体系,实现极端天气、生产安全事故、证照状态等预警信息全覆盖、及时精准推送。制定智慧安全工地技术标准和评价标准,实现施工现场安全监管业务流程标准化、安全条件可视化、关键数据结构化。2026年底前,初步建成全国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数字化预警体系。(三)完善市场现场监管有效联动机制7.严厉打击市场违法违规行为。严查建设单位应招未招、肢解发包、未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和造价等问题。严厉打击出借资质、围标串标、转包、违法分包、超资质或无资质承揽工程等违法行为,持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8.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动态核查。对不能满足人员配备要求、未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事故(隐患)多发频发的企业及项目开展动态核查、重点监管,依法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2024年底前,依托电子证照制度,依法依规严格限制因生产安全事故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参加招标投标活动、承揽新的工程项目,对未持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承接的工程项目,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对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吊销的建筑施工企业,1年内不得作为评优表彰、政策试点和项目扶持对象。2025年底前,构建更加高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数字化动态核查机制,基本健全失信惩戒制度。9.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行法定职责行为。依托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建筑工人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对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履职行为精准分析、实时预警、动态监管,确保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注册执业资格证“人证合一”,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依法依规开展带班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严厉打击各类借证、挂靠和无证上岗行为。(四)提升安全生产监督执法能力10.坚持严管重罚。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紧盯每一起事故调查处理,健全生产安全事故报送、调查、公示、处罚的全链条数字化闭环管理机制,坚决扭转执法宽松软虚现象,严肃查处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对存在发生事故后未调查、未依法处罚甚至“零处罚”的地区开展约谈、通报和挂牌督办。2024年底前,建成全国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曝光台”。11.提升一线监管人员水平。健全监督人员考核发证、定期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对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实行网格化监管,实现安全检查责任到岗到人,精准分析、动态记录监督人员履职情况,对存在检查频次过低、重大事故隐患“视而不见”“查而不改”等问题的地区及个人进行约谈通报,对监管力量明显不足、甚至“无人监管”的地区开展重点督导帮扶。12.压实全链条监管责任。严格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清理整顿随意下放审批层级、以集中审批为名随意降低安全门槛等现象,严肃处理违法发放施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违法审批行为。杜绝“只管发证、不管处罚”“只管事前审批、不管事中事后监管”等现象,对直接关系安全的取消、下放事项,开展动态评估,坚决纠正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事项。13.解决安全监管难点痛点。按照有施工必须有监管的原则,着力解决基层监管职责不清、边界交叉问题,切实消除监管盲区。重点整治市政工程、政府投资工程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的行为,严厉打击违法建设、不依法申领施工许可就擅自开工、工程技术资料归档不及时或不真实等现象。针对近年来事故多发频发的沟槽开挖、有限空间作业、高处作业等高危作业环节,以及汛期施工、冬季施工等特殊气象条件下施工,指导各地结合地域特点,综合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明访、暗查暗访等方式,精准实施短频快的专项检查。(五)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14.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足额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面推行项目安全总监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委派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检查流程和一线作业人员操作标准,严格落实“施工安全日志”制度,实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佩戴安全生产检查记录仪上岗,规范关键岗位人员的履职行为。15.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养。推动建立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培训信息数据库,强化对建筑施工安全领域考核机构、培训机构监督管理,规范考核培训流程,探索开展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国统一命题,提升考核培训质量,提高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技能水平和安全素养。2026年底前,建成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关键岗位人员考核、培训信息数据库。16.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督促建筑施工企业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确保安全生产费用足额提取,支出有据,真正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建立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信息数据库,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工作机制。探索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定级制度,引导建筑施工企业创建安全生产标准化工地,提升施工现场科学化、标准化管理水平。(六)加强安全生产文化建设17.树牢企业安全发展理念。指导企业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充分发动从业人员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拓宽投诉举报渠道,健全投诉举报机制,推动由“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转变。18.加强安全生产培训。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保障培训经费需求,健全企业全员培训制度,提升应急防范意识和安全防护技能。建筑施工企业要对新员工进行至少32学时的安全培训,每年进行至少20学时的再培训;完善和落实师傅带徒弟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实习至少3个月后方可独立上岗,鼓励应用特种作业模拟仿真实训系统。19.强化安全生产文化宣传。指导企业创新教育形式,综合运用事故分析、警示教育、专题培训、模拟事故体验等,让从业人员亲眼看到、亲身感受到不安全行为的后果,充分了解工作中的危险因素和预防措施,推动从业人员自觉提升自身安全素养。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月”及现场咨询日活动,采取编制施工安全图集、画册,拍摄宣传片、警示教育片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企业持续开展安全生产文化建设。三、工作要求(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要做好动员部署,系统谋划、精心安排、压实责任,编制本地区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目标,加大统筹协调和督促力度,确保取得实效。请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024年4月30日前将本地区治本攻坚行动方案报我部。(二)加强督导检查。我部将每年开展全国督导检查,每季度对治本攻坚行动进展情况进行调度,每月向各省级安全生产委员会通报治本攻坚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各地要根据在建房屋市政工程规模,加强施工安全监督队伍建设,依规配备施工安全监督人员,要定期开展层级督导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力、事故多发频发的地区进行约谈、通报、曝光,并于每月5日前向上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送上月工作进展。(三)创新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总结治本攻坚行动的工作经验,深刻剖析工作中的短板、弱项,综合运用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视觉识别等信息技术,创新应用数字化监管手段,结合地域特点、季节特点、施工特点和企业管理水平开展综合风险评估,对重点领域、高危环节加大监管力度,推动安全监管向事前预防转型。(四)做好支撑保障。各地要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投入,做好治本攻坚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鼓励通过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强化监督力量支撑。科学合理安排预算,为数字化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确保监管数据互联互通,构建全国建筑统一大市场。(五)强化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多层面、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治本攻坚行动的进展和成效,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鼓励公众参与,畅通举报渠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舆论氛围。住房城乡建设部2024年4月8日
查看次数:54 2024-04-24
呼和浩特政采数字化迈向“新赛道”
呼和浩特政采数字化迈向“新赛道”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在数字化道路上迈向“新赛道”,助力采购主体最大化应用政府采购电子化系统,实现了“企业不出户、数据多跑腿”“采购网上办、支付不见面”“代理上云端、公正开评标”“监管数字化、全程可寻迹”。同时,充分运用政府采购大数据信息,保障流程“规范化”、监管“全面化”、服务“周到化”,携手采购主体,积极探索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途径和新局面,全面发力提升政府采购工作质效。截至2024年3月底,全市政府采购合同融资额突破1亿元,融资数量位居全区第一,并率先在各盟市开出首张电子履约保函、电子发票,开具电子履约保函49笔,替代保证金519.20万元,开函笔数及替代保证金数额均居全区第一。“全市政府采购工作今年以采购各方需求为根本,全面借助数字技术加持,不断提高监管部门决策的科学性和预见性,提升服务的精准性和便利化,强化监管的时效性和灵敏性,持续营造更为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呼和浩特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形成全流程数字化采购,呼和浩特市畅通网络连接,全面推进“全区一张网”的实施,实现省、市、县(区)三级政府采购业务的电子化交易管理。畅通自治区政府采购“云平台”与财政核心业务的“一体化”系统渠道,全面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系统、国库支付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协同运行。同时,“一站互通”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的官方网站,实时同步公开采购信息,通过数字化网络互联互通,实现从采购预算、采购意向、交易执行,到合同签订(备案)、合同融资、履约验收、信用评价、公告发布、监督预警、数据分析、在线提交发票、资金支付、线上投诉、信息公开的全流程可追溯电子化闭环采购,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采购人、供应商、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采购监管部门提供“一网通办”“一网通管”的便利化服务。为助推低成本便捷化采购,托举政策落实上“云端”,呼和浩特市依托自治区财政厅搭建的政府采购各功能模块,通过媒体宣传、多方调研、各方座谈、现场推介、视频推广政策等形式,全面推广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电子履约保函、电子发票、远程异地评标、乡村振兴等低成本、便捷化应用,以更多应用场景、更便利程序、更优性价比方便各方企业参与全市政府采购活动,托举政府采购政策落实上“云端”,保障“云平台”系统框架“有骨有肉”,充分运用政采数字化技术工具,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治理理念,助力低成本便捷化采购。为实现全方位精准化监管,呼和浩特市依托数据管理,抓住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中的关键点信息,依托政府采购“云平台”预警、信用评价等功能,以“数控+人管”的监管方式,对采购人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流程专职专管,同时运用大数据信息,通过比对、筛选数据发现采购主体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做到监督管理采购主体全覆盖、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全覆盖,全方位、精准化彻查严查政府采购领域违规行为,积极推进法治化政府采购进程,全力推动市场主体由“找门路”向“找政策”转变,由“找靠山”向“找法治”转变。来  源 |中国政府采购报
查看次数:134 2024-04-16
高校政采专家评审现状及优化策略
高校政采专家评审现状及优化策略来源:中国政府采购报2024年2月1日,财政部公布了《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是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的关键措施,明确了政府采购在支持应用科技创新方面的政策定位,并对现有采购流程进行了灵活的优化升级。笔者认为,相较于传统的常规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是一种非常规的政府采购方式,为此需要一系列根本性的制度设计。本文试图探讨《征求意见稿》的政策目标、流程管理、部门协同等亮点,并提出进一步优化的建议。合作创新采购的需求确定相较于传统的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需要创新地确定政府采购需求。传统政府采购的首要目的是满足政府自身需求,但对于合作创新采购而言,整个制度设计要回答的第一个问题就是,政府采购使用财政性资金订购和首购创新技术或产品的首要目的,是解决政府自身对创新性产品和服务的需求,还是以政府的需求为支点来撬动更大的社会技术进步。笔者认为,这两者并不是简单的“既要”“也要”的关系。如果着眼于政府自身的需求,那么对于该需求在政府以外的适用场景、需求规模与研发成本的边际效用、对行业技术进步的引领作用、对外扩散效应就要适当放松,要以政府当下自身需求以及政府所提供的公共服务的需求为出发点;反之,如果着眼于该技术的行业突破性、技术扩散性、规模经济性,就要适当放松甚至调整政府的需求方式,甚至有可能要结合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对政府的运行体制和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进行一揽子的统筹改革。在需求管理阶段,如果采取第一种策略,现有政府采购需求管理相关规定即可满足需求,但如果采取第二种策略,那就需要:一是明确有限的财政资金,是更加集中精力用于重大技术突破的攻关,还是分散地用于各类零散创新性需求的支持。二是在确定需求优先级时,将技术研发的社会效应(如对行业技术卡点的突破、市场需求量等因素)纳入评审要素。《征求意见稿》将合作创新采购的主体原则上限制在中央和省级主管预算单位,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分散的采购人没有能力确定其需求是否具有创新属性的问题,但即便如此,仍然存在创新产品的实际使用者、行业技术信息掌握者之间可能存在错位或脱节的问题。因此,在需求确认阶段,除了在采购人选取专家、采购人内控管理方面适用相关规则外,还需要整个政府系统内部群策群力,进行充分的信息沟通并作出有效决策,避免形成局部有创新但整体协同不足的问题。合作创新采购的合同管理相比传统的采购合同,合作创新采购是合作技术开发合同与采购合同的结合。对于传统的政府采购而言,采购人采买的是成熟、成形的产品或服务,对采购人的履约管理能力并没有特别高的要求。而合作创新采购则要求,采购人在订购阶段全程参与创新概念交流、研发竞争谈判、研发中期谈判、创新产品验收,在首购阶段要选定首购产品并管理其迭代升级。在前述过程中,采购人不仅要把控研发的进度与关键节点,而且还需要评估研发成本的合理性,同时还应有能力评估是否因为合同标的的技术已经由他人公开致使合同的履行没有意义、在研发失败的情况下评估该失败是否是因为“无法克服的技术困难”。应该说,采购人的履约管理能力决定了合作创新采购是踏踏实实的实现初衷,还是会虎头蛇尾、昙花一现。在商业组织里面,对于技术开发,尤其是合作技术开发,委托人一方可以没有自己的研发团队,但至少要有一个了解受托方行业惯例和运作模式的项目经理,并对项目成败负主要责任。虽然公共组织的内在运作逻辑与商业组织大相径庭,但在合作创新采购的事宜上,两者的基本原理是相通的。合作创新采购的组织形式要尊重这一客观规律,专家只能起到完善信息、辅助决策的作用,但关键决策人的专业能力需要有所保障。合作创新采购的预算管理相比传统的预付费采购,合作创新采购对政府预算管理的要求更高。合作创新采购在订购阶段具有后付费、分阶段付费、或有付费、据实结算与封顶付费结合、跨年支付的特点,这些都与传统的政府采购支付方式存在差异。笔者认为,在预算管理和支付管理层面需要统筹协调,至少应考虑以下三方面内容:一是据实结算可能涉及审计流程或审计成本,需要纳入项目总预算。二是研发费用核算的口径需要事先约定清楚。三是涉及后付费、分阶段付费、跨年支付的项目,其支付管理制度必须与预算管理制度相衔接。合作创新采购的公平与效率政府采购的制度设计,始终逃不开供应商选择的公平公正与采购效率之间的平衡,而两者结合的最好路径就是公开。合作创新采购可能涉及大额财政资金的支付,而合作创新机会的赋予可能会实质性地影响市场主体之间的竞争格局。因此,在制度设计上应尽可能地减少政企之间、企业之间合谋或串通的机会。《征求意见稿》在创新概念交流环节设计了“谈判小组集中与所有供应商共同进行创新概念交流”的机制,有助于充分利用供应商同行之间的信息公开,减少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信息差,为采购人决策尽量多提供一些需求侧、技术侧、成本侧的信息。除此之外,笔者建议,还可以考虑在以下环节加强信息披露和信息征集:一是判断采购项目是否有必要采用合作创新方式采购,也就是判断采购人的需求是否属于“市场现有产品或者技术不能满足要求,需要进行技术突破的”或“研发创新产品可以形成新范式或者新的解决方案,能够显著改善功能性能,明显提高绩效的”。换言之,如果市场上已经有产品或技术能满足采购人需求的,那么采用常规政府采购方式就好,没有必要调用合作创新采购这种非常规的采购方式。此时,为了充分调动市场主体为采购人提供充分信息的积极性,可以设计合作创新采购直接转为常规政府采购的接口。二是各采购人的采购需求之间是否存在全部或部分重合,即不同的采购人对市场短缺的技术或产品的采购是否指向了同一类技术或产品。在这种情况下,是让各采购人分头突破,还是在一定范围内集中力量办大事,这是合作创新采购在战略层面需要作出的决策。三是参与合作创新采购的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不正当的合谋。与常规政府采购“赢者通吃”的竞争机制不同,合作创新采购在订购阶段存在“并驾齐驱”的机会。可以设想一种最极端的情况,一家供应商与其他几家供应商串通,共同参与合作创新采购,即一家主做研发创新,而其他几家陪跑。在合作创新采购的模式下,陪跑的供应商甚至都能获得一定程度上的研发成本补偿,这对于供应商串谋的诱惑很大。为此,需要对供应商之间的关联关系进行严格把控,对研发目标达成度、研发成本情况等关键信息进行充分披露,以判断相关创新是否构成实质性的创新、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不正当的合谋行为,便于真正实现有效的同行监督和社会监督。总而言之,《征求意见稿》在促进政府采购合作创新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但在需求确定、合同管理、预算管理和公平效率平衡等方面还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从而提高制度设计的有效性和公正性。
查看次数:147 2024-0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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